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发展迅速,工业废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逐年增多,导致水资源被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程度加剧。由于工业废水的水质特点,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会出现较大的波动,对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带来极大的考验,环保部门和污水处理的有关人员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的效果,切实有效的解决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在处理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状况,工业环保网联合相关机构举办污水处理运行维护、操作控制、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实务、运行对策培训班
学员完成全部课时,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废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