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南宁】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履职重点及规范固废和危废管理专题培训班
2020年11月20日 - 11月21日
会议地点:南宁市
会议背景 B ACKGROUND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坚持污染担责原则,明确了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生产者责任延伸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种垃圾的分类管理和治理责任,还重点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予以明确;提出将固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强化废物产生者的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同时加大了对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增强相关人员对新修订《固废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及实际管理过程中相关问题的深刻理解与把握,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中心决定举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履职重点及规范固废和危废管理”专题培训班。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19日-21日    南宁市   (19日为报到日)


相关费用:

2980元/人(含筹办、专家、午餐、资料等费用) 

食宿统一安排 费用自理


报名须知:

报名要求:请各单位填写好报名回执(附件1)后,按下述联系方式于报名截止前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告知会务组报名。



会议内容 C ONTENT
培训内容:
1、解读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背景;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豁免解读;
3、新《固废法》中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重点;
4、新《固废法》中企业职责与风险防范;
5、危废产生单位环境守法要点;
6、固体废物指标的台账化管理解析;
7、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规范化管理;
8、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相关内容;
9、重点污染行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及其主要处置技术介绍;
1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与标准解析;
1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管理;
12、生产运行中企业法定义务、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解析;
13、固体废物执法要点及企业如何合规迎接检查;
14、工业园区和小微源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创新;
15、固体废物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解析。
参会对象 R ECRUITMENT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骨干;固体(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固体废物产生、经营、危险废物运输及进口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第三方环境保护公司环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他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人员。
联系人:宋庆刚
手 机:18600931555
电 话:010-8266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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