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曲阜】工业企业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及排污许可证后执行专题培训班
2020年12月19日 - 12月20日
会议地点:曲阜市
会议背景 B ACKGROUND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严峻的考验。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相继修订,体现了生态环境部对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此时排污许可制度及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形势下生态环境部门、工业企业和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都对排污许可证及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予以极大关注。

为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促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和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守法体系,完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我会决定举办 “工业企业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及排污许可证后执行”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18日-20日    曲阜市 (18日全天报到)

2021年1月22日-24日    苏州市(22日全天报到)


其他有关事项

培训费2980 元/人(包括培训、场租、午餐、资料、专家费等费用);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议内容 C ONTENT
1、解读环保督察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内容和应对方法对策;
2、《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解读;
3、  工业污染源隐患排查要点及整改方案  ;  
4、企业风险防范与环境应急检查及整改;
5、 企业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及检查方法;
6、企业污染源整治的“一厂一策”;
7、环境风险源识别与污染事故隐患排查;
8、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与核查;
9、环境监管执法与企业环境守法及风险防范;
10、环境行政处罚规范化及案例分析;
11、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环境信用评价与环境信息公开;
12、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的基本要求及证后如何守法;
13、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及现场检查工作要点;
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数据的运用;
15、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的管理和要求;
16、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重要性;
17、信息公开方式与社会监督要求;
18、排污许可证的变更与证后管理实务;
19、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法律制度与案例;
20、环境污染罪两高司法解释及案例;
21、企业环境第三方服务规范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
22、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守法要求(环境违法法律义务、处罚依据、法律后果及行业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参会对象 R ECRUITMENT
生态环保系统执法相关人员及单位的业务骨干、科研院所、运营机构、污染源排污企业、工业园区、其他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人员。
联系人:宋庆刚
手 机:18600931555
电 话:010-8266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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