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苏州】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管理及规范固废和危废管理专题培训班
2020年12月25日 - 12月26日
会议地点:苏州市
会议背景 B ACKGROUND

各有关单位:

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修订的内容包括:完善生活垃圾中危险废物收集过程的豁免条件;修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过程豁免管理规定;统一了危险特性代码的标识格式和含义,明确附表中所列危险废物的主要危险特性;重新分析梳理工艺,明确了铅、锌、铜冶炼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及其工艺来源和危险特性;直接删除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等。《名录》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的具体举措,对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增强相关人员对新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际管理过程中调整与把握,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中心决定举办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管理及规范固废和危废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24日-26日    苏州市   (24日为报到日)


三、相关费用:

A类:2980元/人(含筹办、专家、午餐、资料等费用) 



会议内容 C ONTENT
1、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核心内容解析;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介绍;
3、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政策要点;
4、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需要做的衔接工作;
5、危险废物鉴别技术与标准解析;
6、新《固废法》中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重点;
7、新《固体法》框架下工业企业职责与风险防范;
8、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和规范环境管理要求;
9、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运输设施管理要求;
10、生产运行中企业法定义务、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解析;
1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规范化环境管理;
12、管理部门检查表的讲解及应对;
13、现场规范对比讲解和提高;
14、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事故案例解析;
15、固体废物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解析。
参会对象 R ECRUITMENT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骨干;固体(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固体废物产生、经营、危险废物运输及进口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第三方环境保护公司环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他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人员。
联系人:宋庆刚
手 机:18600931555
电 话:010-8266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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