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修订的内容包括:完善生活垃圾中危险废物收集过程的豁免条件;修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过程豁免管理规定;统一了危险特性代码的标识格式和含义,明确附表中所列危险废物的主要危险特性;重新分析梳理工艺,明确了铅、锌、铜冶炼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及其工艺来源和危险特性;直接删除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等。《名录》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的具体举措,对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增强相关人员对新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际管理过程中调整与把握,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中心决定举办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管理及规范固废和危废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24日-26日 苏州市 (24日为报到日)
三、相关费用:
A类:2980元/人(含筹办、专家、午餐、资料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