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苏州】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管理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题培训班
2021年06月26日 - 06月27日
会议地点:苏州市
会议背景 B ACKGROUND

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启动之年,也是绿色发展转型的发力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名录》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具体举措,对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增强相关人员对新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际管理过程中调整与把握,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能,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中心决定举办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管理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地点:

2021年6月26日-27日    苏州市   (25日为报到日)


相关费用:

A类:3200元/人(含筹办、专家、午餐、资料等费用)

食宿统一安排 费用自理


报名须知:

报名要求:请各单位填写好报名回执(附件1)后,按下述联系方式于报名截止前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告知会务组报名。



会议内容 C ONTENT
1.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核心内容解析;
2.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变化及政策进展介绍;
3. 无废城市理念下的危废版块政策实施与展望;
4. “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思路;
5.危废产业发展模式与资本运营;
6.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日常监管;
7.新固废法下危废行业的挑战与机遇;
8.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需做的衔接工作;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与标准解析;
10.新《固废法》中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重点;
11.新《固体法》框架下工业企业职责与风险防范;
12.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和规范环境管理要求;
1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规范化环境管理;
14.危废企业如何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
15.产废单位需要注意的红线;
16.企业如何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17.危险废物的环境应急与隐患排查;
18.管理部门检查表的讲解及应对;
19.现场规范对比讲解和提高;
20.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运输设施管理要求;
21.生产运行中企业法定义务、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解析;
22.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事故案例和违法典型案例解析。
参会对象 R ECRUITMENT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骨干;固体(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固体废物产生、经营、危险废物运输及进口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第三方环境保护公司环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他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人员。
联系人:宋庆刚
手 机:18600931555
电 话:010-8266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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