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呼和浩特】“排污许可管理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班
2021年07月16日 - 07月17日
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
会议背景 B ACKGROUND

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启动之年,也是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之年。随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的实施。既是对相关企业管理水平的检验,也是对地方各级环境管理部门的考核。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不同于《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其他环保单行法,它不仅是一部为排污单位设置环境管理义务和责任的法律,对企业的影响实际渗透到了企业运营的全过程,甚至可以改变一家企业的盈利模式。另外,排污许可证不仅是“排污资格证”,还是排污单位的“法律义务清单”。对于排污单位而言,与过去最大不同是不能再坐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检查,而是要自觉做好日常排污管理,其核心是排污治理的责任回归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部法律法规,切实帮助企业更为科学地部署发展战略规划和拟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我中心决定举办“排污许可管理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地点:

2021年7月15日-17日    呼和浩特市 (15日全天报到)


相关费用:

3200元/人(含筹办、专家、午餐、资料等费用)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须知:

报名要求:请各单位填写好报名回执(附件1)后,按下述联系方式于报名截止前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告知会务组报名。


会议内容 C ONTENT
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文件解读;
2.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控制要求及典型案例解析;
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框架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与执行报告填写要求;
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框架下企业依证排污登记主体责任及义务;
5.排污许可证的变更与证后管理实务;
6.排污许可证发放后的自行监测方案设计要点及执行要求;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技术;
8.《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处罚情形解读;
9.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
10.新固废法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需要注意的红线;
11.两高司法解释中固体废物相关法律责任划分及司法要点;
12.新形势下企业危废管理问题现状;
13.危险废物的环境应急与隐患排查;
1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15.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政策要点及鉴别技术与标准;
16.环保督查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内容和应对方法;
17.生产运行中企业法定义务、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解析;
18.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事故案例和违法典型案例解析。
参会对象 R ECRUITMENT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环境执法、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环境科研机构、固定污染源排放企业、环境院校、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企业负责人及环保管理人员;其他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人员。
联系人:宋庆刚
手 机:18600931555
电 话:010-8266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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