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山西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工作目标,普查时间、地点、对象、范围和内容,并且对技术路线,普查实施,普查质量管理,普查保障,普查组织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国污普〔2017〕4号)及《关于做好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晋政发〔2017〕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山西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各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
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湖、库)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移动源。
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铁路内燃机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
企业基本信息,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全省焦化行业废气污染物普查内容增加苯并芘。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稀土等15类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
2.农业污染源。
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信息、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浙江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原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
0评论2018-05-102315
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73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0评论2018-05-102295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7日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
0评论2018-05-102293
全文|合肥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2018年度实施办法
2018火电机组节能改造与清洁能源代替技术论坛 7月5-6日 北京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
0评论2018-05-102221
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3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8年4月12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2018年5月3日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工
0评论2018-05-102560
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力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
0评论2018-05-102086
《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日前,山东印发《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根据方案,山东将重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壮大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培育10个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县(市、区),建成10个节能环保产业特色基地,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0评论2018-05-102458
长丰环保执法查案位居合肥市前列
1~4月行政处罚40件,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57件,申请法院执行14件2018年05月09日作者:杨庆文来源:中国环境报 今年1~4月,安徽省长丰县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8起/次,环保执法强度、质量和数量均居于合肥市各县(市、区)前列,当地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其中,行政处罚案件40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件,罚
0评论2018-05-102367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 行)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各方责任 第三章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第四章风险管控 第五章治理与修复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0评论2018-05-102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六百九十三号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 李克强 2017年12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
0评论2018-05-10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