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力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全面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的新形势、新特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举措、严格的考核问责,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坚决打好2018年蓝天保卫战。要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
二是要提升治理能力。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聚焦高排放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散煤等重点防治领域,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周密谋划、用心操作,强化源头防治、协同防治、全民防治,不断增强治理的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切实提升治理效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共治格局;要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做好空气重污染期间健康防护;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督察考核。组织开展市级环保专项督察,适时组织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市政府将对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5日
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