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东户屯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拟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农用地、未利用和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后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因此,本地块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廊坊市东户屯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拟用地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东户屯村,东至规划六路,南至户屯南道,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广阳道。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73459°、北纬39.53857°。地块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部分,其中东区19150.12m2、西区14750.13m2,总面积为33900.25m2。调查地块为东户屯村村址和农用地,80年代之前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无生产经营活动;80年代之后为东户屯村住宅用地;2017年地块拆迁,拆迁后至2021年3月,地块为荒地;2021年3月西区东北侧部分区域用做养殖场和废品收购站,西南侧部分区域用作停车场,使用至今;东区区域部分为荒地,部分地块种植玉米、大葱等农作物,使用至今。
受廊坊市广阳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与规范开展廊坊市东户屯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拟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方案,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依照调查方案对地块的土壤开展了调查采样工作,编制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参与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及调查结论如下:
1、参与单位
业主单位:廊坊市广阳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采样检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地块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4个(7个表层土壤点位、7个深层土壤点位),另布设2个土壤背景对照点(均为表层土壤点位);采样深度为表层土壤点位0~0.5m、深层土壤点位0~4.5m,表层土壤点位采集1组土壤样品,深层土壤点位采集3组土壤样品;共送检土壤样品33组(含3组平行样)。
3、检测指标
土壤检测项目为pH、GB36600-2018中基本45项、氨氮、有机农药(阿特拉津、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蚊灵)、石油烃(C10-C40)。
4、水文地质情况
本地块地面以下至4.5m深的土层分布依次为填土、粉土和粉质黏土:
填土层性状为稍湿,黄褐色,无异味,含石子和砖屑,厚度约为0.5-1m,层底埋深约0.5-1m;粉土层性状为湿,褐黄色、黄褐色,无异味,含氧化铁,厚度约为2.8m-3m,层底埋深在3.5-4m;粉质黏土层性状为湿,褐黄色,无异味,可塑,含氧化铁,未揭穿该地层。
5、调查结论
土壤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项为9项,分别为pH、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汞、镉、铅、铜、镍、砷及氨氮)、石油烃(C10-C40)。其中,pH 8.37~8.99,汞浓度范围为0.009~0.043mg/kg,镉浓度范围为0.06~0.17mg/kg,铅浓度范围为10.1~40.0mg/kg,铜浓度范围为13~45mg/kg,镍浓度范围为11~50mg/kg,砷浓度范围为6.1~18.4mg/kg,氨氮浓度范围为0.34~3.07mg/kg,石油烃(C10-C40)浓度范围为9~222mg/kg,上述检出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地块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鉴于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标,且调查地块潜在污染因子重金属(砷、汞、镉)、有机农药、氨氮、总石油烃在土壤中迁移性较差,向下迁移至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结合相邻地块地勘报告,区域地下水埋深约为5.50~7.20m,结合本次实际钻探情况,本地块粉质黏土层层顶埋深为3.5m~4m,地下水水位以上存在一定深度的粉质粘土层,具有良好的防护性。因此本地块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调查。
综上,廊坊市东户屯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拟用地满足一类用地开发利用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分析阶段可以结束。
廊坊市东户屯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