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州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3号)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7〕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市环保局起草了《泰州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泰州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17年11月11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