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官网发布《昆明市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在西山、晋宁、东川、安宁、宜良、富民、寻甸7个县(市)区重点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推动昆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2023年达到52%,2024年达到64%,2025年确保达到73%、力争达到75%,建成一批大规模、高附加值的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基本形成,将昆明市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磷石膏综合利用基地。
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200万吨
《行动方案》明确,实施源头减量行动、综合利用行动、推广应用行动、污染防治行动4项行动。
在实施源头减量行动方面,加强磷矿开采管理,支持磷矿企业开展坑口物理选矿,推行梯级开发利用磷矿资源。在非环境敏感区域的磷矿采空区,鼓励利用无害化磷石膏开展矿坑生态修复,支持企业积极创建绿色矿山;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新建限制、淘汰类磷化工项目。推动湿法磷酸生产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采用绿色先进工艺,提高磷资源回收率,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
在实施综合利用行动方面,积极引进一批技术成熟、高值化利用的优势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原则上产生磷石膏的县(市)区2023年至2025年期间至少引进和培育1家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西山区、安宁市要打造1个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园中园”。强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开发一系列磷石膏资源化、高质化利用新技术,努力构建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实验示范—产业应用的闭环体系。
加快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规模化和产业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落实综合利用奖补,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尽快投产达产;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对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在节能审查、环境评价、用地、水保等审批(备案)事项给予绿色通道。到2025年,力争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200万吨。
新产生磷石膏100%无害化处理
在实施推广应用行动方面,组织磷石膏综合利用社会团体、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研究制定各级各类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重点推进磷石膏建材产品和应用标准体系、磷石膏制路基材料标准体系建设,确保磷石膏制品有标可依。通过出台《昆明市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推动实施一批磷石膏产品使用示范工程和项目,推动产销衔接,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大磷石膏建材推广力度,同时积极宣传磷石膏建材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高昆明市磷石膏产品认知度及市场接受程度。
在实施污染防治行动方面,督促指导磷石膏产生企业配套建设(或委托建设)相应能力的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在2025年新产生磷石膏实现100%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降低磷石膏污染隐患。聚焦湿法磷酸生产企业,暂存、贮存、利用、处置磷石膏的企业、单位、场所,按照摸底数、查问题、控风险、抓整治、强监测、督成效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方式,排查整治磷石膏产生、收集、处置等全过程;建立昆明市磷石膏信息化监管平台,督促磷石膏产生企业及其相关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磷石膏管理台账,实现磷石膏可追溯、可查询,准确、科学测算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建立磷石膏库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磷石膏库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一库一策”推进消纳库存磷石膏,对退库的磷石膏库实施生态修复治理,有效防控和化解磷石膏库环境和安全风险。
《行动方案》明确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评督导,落实政策支持。2024年开始,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将纳入昆明市年度督查计划,加强督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指导企业完善税收优惠条件,认真落实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建设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统筹工业发展资金,加大对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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