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经济地带,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工业园区仍存在管网质量不高、收集处理效能较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全力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推进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2023年7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国新办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全面启动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是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全面谋划,分步推进
《方案》将沿黄河省(区)国家级工业园区、省级工业园区、地方认定的化工园区以及其他各类园区均纳入管理范畴。其中,考虑到化工园区和国家级工业园区经济规模较大、污染物排放量大,是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方案》提出,2024年年底前,沿黄河省(区)化工园区和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对于其他各类园区,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上述目标即可,体现了稳中求进、稳扎稳打的要求。
系统整治,突出重点
《方案》梳理了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发现问题、销号管理、信息更新、打造标杆四项主要任务。
(一)摸清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动态管理工业园区(化工园区)清单,指导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全面摸清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现状,建立问题清单。不同省份、不同类型的工业园区,污染物类型、处理方式等存在较大差别,排查时应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出水超标为抓手,深入排查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涉水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以化工园区和石油化工、石油炼制企业为重点,推动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着力防
范环境风险。
(二)实行“一园一策”,加强销号管理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制定整治方案,实行“一园一策”,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限要求。整治方案应科学合理,对于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工业园区,如涉及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工程的,应明确分阶段整治任务,有序推进问题整治,确保问题整治到位。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问题整治验收标准,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园区,及时予以销号。
(三)动态信息更新,加强指导帮扶
涉及园区合并、升级、设立或撤销的,以及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通过全国水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更新有关信息。针对技术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的地市和园区,结合生态环境科技帮扶工作和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安排,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园区环境质量改善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双丰收”。
(四)鼓励先行先试,打造整治标杆
《方案》指出,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和化工、电镀、造纸、印染、食品等主要涉水行业所在园区为重点,推动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工业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化工企业污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指导,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业园区管理模式。通过打造一批优秀案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新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改革创新,加强协作
《方案》立足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新问题,从流域系统性和整体性出发,以工业园区周边受纳水体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统筹园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的协同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同时,《方案》提出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排污许可等工作衔接,统筹相关部门在污水管网维护改造、园区循环化改造、化工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资金,形成合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作者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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