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绿证、绿电交易量大幅上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近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绿色电力、绿证消费总量达1871亿千瓦时,其中1481亿千瓦时来自绿电交易,同比增长254%;390.7亿千瓦时来源于绿证交易,同比增长1839%。
根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为切实提升绿证核发效率,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2024年6月30日,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已正式启用。
但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规定企业不可通过购买绿证来降低电力碳足迹,绿证的应用场景仍有待观望。那么,我国绿电、绿证交易增长迅速的背后,释放了哪些信号?绿证、绿电消费热背后需要哪些思考?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采访了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
绿电绿证推动了新能源市场化发展
内生动力、政府推力、外在压力推动绿电、绿证交易增长
“绿电、绿证市场有力推动了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把新能源环境价值通过市场挖掘出来,然后通过绿电市场变现,为促进新能源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主任张显介绍,我国新能源发展很快,装机世界第一,近年来,新增装机也是世界第一,增速远远超出预期,因此,新能源消纳是一个重要问题。
“市场是我们解决新能源消纳和发展问题的根本机制,其中,绿电、绿证交易机制是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的途径之一。”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副主任韩放也指出,通过绿电、绿证市场,新能源的环境价值得到体现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参与电能量市场,而且绿电、绿证市场也满足了用户低碳转型、绿色用能的需求,属于发用多方共赢的机制。
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2023年中国绿色电力(绿证)消费TOP100企业名录”(以下简称TOP100企业)。
中国环境报记者注意到,TOP100企业涵盖了能源、电信、石化、钢铁、互联网科技、汽车制造、生活服务等行业,充分展示了各行业企业在推动能源消费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根据TOP100企业的绿电消费排行榜可以看出,一些大型跨国企业绿电、绿证消费量较大。这也侧面反映出,我国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电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取得了显著效果。
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为例,自2022年下半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证交易平台开始以来,到今年5月,累计交易量已达到5899万张,仅今年前五个月,交易量就高达3390万张,同比增长了30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电从2021年9月开展交易以来,到今年5月,国网绿电交易已经达到1764亿千瓦时,今年前五个月交易电量已达到9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
为何绿电、绿证交易量增长迅速,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部主任李竹分析指出,主要受到内生动力、政府推力、外在压力影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推动“双碳”行动,很多大型央企,例如TOP100企业,都在积极主动转型、选择消费绿色电力;同时,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在不断完善绿电、绿证相关制度,提升了绿电、绿证的应用场景,刺激了绿电、绿证的需求;外在压力来自全球转型,我国出口产品通过参与绿电、绿证交易,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自身品牌价值和全球竞争力,也是推动绿电、绿证消费增长的重要原因。
企业积极购买绿电
最大诉求是想跟碳挂钩,解决碳排放问题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绿电交易同比增长254%的背后,与“碳”息息相关。
“我们之前一直在广泛接触绿电用户,他们采购绿电最大的诉求是想跟碳挂钩,解决碳排放的问题。”张显告诉本报记者,现在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和相关法案都是和碳相关的贸易规则,所以,企业出口商品,最关心的还是碳。
尽管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绿电抵扣碳排放机制,但国内和国际也明确认可绿电的减碳效果。从多方面来看,采购绿电有望实现企业解决碳排放这一诉求。
据了解,相对绿证来说,国际上更认可绿电的减排效果,是因为绿电交易是将清洁电力的能量属性和环境属性捆绑销售,看得见的电力和看不见的绿色权益是一体的,客户需要花费正常的电价加上绿色权益附加价格,就能购买证电合一的绿色电力,绿电的环境属性不需要再做任何额外操作的情况下就可进行变现。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条例》指出重点排放单位消费非化石能源电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碳排放配额和温室气体排放量予以相应调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今年4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关注的通知》明确指出,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明确指出,外购绿电排放因子调整为0 tCO2/104kWh,这意味着认可企业外购绿电的碳排放量为零。
另外,从生态环境部今年4月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稿)》中也可以看到,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电—碳”衔接的具体机制。
上述两个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显示,包括通过市场交易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在内的间接排放按 0 计算。如果这两个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后,绿电是可以视为零碳的。
“这意味着控排企业可以通过消费绿色电力降低自身的碳排放,从而更好地履约。”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能源信息中心副主任艾琳说。
绿证应用场景仍有待观望
解决绿证“双重获益”问题还需更多顶层设计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今年以来,绿证交易同比增长1839%。但目前绿证的应用场景仍有限。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的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明确规定,企业不可通过购买绿证来降低电力碳足迹。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济师张昕近日在中国环境报撰文《协调推进自愿碳市场建设 携手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文章指出绿证的应用场景仍有待观望。
“之所以绿证交易量大幅上涨,主要是国内市场的推动。”清碳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崔伯龙告诉记者,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国内相关部门在推行绿证,而且很多企业要做碳中和或者进行减碳,会要求其供应商去购买国内或国际的绿证。虽然不少企业已经在生产中部署了新能源使用量,但在满足不了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也会去购买绿证,一般国内供应商都会以购买国内的绿证为主。
据悉,去年8月印发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都核发绿证。
“随着绿证绿电全覆盖工作的推进,若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类CCER项目在获签CCER的同时,出售其所获绿证,则导致项目取得的部分减排贡献在自愿碳市场和绿证绿电市场重复获得激励,导致‘双重获益’,这也在国际组织RE100等主流国际绿电倡议所设认可条件中得到一定反映。其中,得益于额外性等技术方法要求,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签发的信用指标,相对绿证等只是反映可再生能源电力零碳属性而言,更强调对其相对基准情景而产生的额外减排贡献的激励,从而确保CCER享有更高的指标质量,并使其应用场景远超绿证等适用的以间接排放为代表的‘范围二’范畴。”张昕在文中指出。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国内绿证是电、证分离的,购买的一方实际上只获得了声明权,即宣称自身使用了绿色能源,这种情况下,绿电被重复开发的可能性较高。比如,纳入CCER的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获签CCER之前,如果其绿证已经售出,也就是说其环境权益已经被卖出过一次,再签署CCER,则导致一度电被过度开发了。
尽管《通知》明确提出,应确保证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但相应顶层设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建议绿证机制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法规,明确对可再生能源类项目参与CCER机制情况下的绿证冻结、注销和回购规则。”张昕建议,“对于拟申请注册CCER项目的该类项目业主,绿证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项目相关绿证予以冻结或注销,已交易过绿证的项目可要求其回购并注销等量绿证,并向社会公开,避免相应指标流入交易市场后形成不必要的“双重获益”,保证市场公平性和严肃性。
文章转载自 中国环境 作者:中环报记者乔建华,如有侵权,可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