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一个老话题,却又常谈常新。多年来,相关讨论不胜枚举,政策标准相继出台;各地想方设法、妙计迭出,有的也取得明显成效。但值得注意的是,垃圾分类仍有多重难点需克服,还得再用力推一把。
垃圾分类作为控制污染、节约资源的重要环节,对于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构筑美好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如今,这项生态工程逐渐在全国铺开,并走上了“法制”道路。
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就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1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与此同时,垃圾分类多次成为全国两会探讨的重点,全国各地也在相关政策的指引下,因地制宜,出台了地方性的法律标准,由点到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
今年年初,住建部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年46个重点城市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可以看到,这一年来,生活垃圾分类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浙江三级政协联动助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金华垃圾分类做法登上央视,受到业内一致点赞;贵阳逐步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产业链,完善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上海立下“军令状”,通过出台标准、宣传教育、奖罚并用等方式全方位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民众环保意识的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越来越受到重视,多地的妙招也极大地解决了垃圾分类不到位的突出难题。但不同忽视的是,垃圾分类还需克服多重困难。
其一,垃圾桶成摆设,分类难。街头设置分类垃圾桶,垃圾车定时定点回收,实行“垃圾不落地”是城市垃圾分类的重要一环。但现实中,垃圾与其所属的垃圾箱并未对号入座,导致垃圾和所在垃圾箱的属性明显不符;而且,民众对于如何分,怎么分来投放还没有明显的意识。
其二,缺乏鼓励机制,引导合理分类。在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标准,但还缺乏适当的鼓励机制,从而引导、帮助民众养成垃圾分类意识。
其三,监督缺位,执法不严。现阶段,尽管很多地方都推出了相关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但有法不依、执法主体缺位、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执法力度不够。
其四,合理分类尚未成习惯。新时代,垃圾分类应内化为一种素质,外化为一种习惯,但这种习惯仍在培养中。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垃圾分类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要改变个人的习惯是比较难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很难在一两年内见到成效。
基于此,业内认为,为让垃圾分类取得更好成效,关键在于细化落实,严格执行,在执行力度上着力,持之以恒带来生产、生活观念的持续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