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污染防治不力,安徽马鞍山、安庆、淮南、合肥、六安五市四湖流域被限批,详情如下: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与你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2018年得胜河水质目标为Ⅲ类。今年1至3月,得胜河入江口断面已连续3个月不达标,按1—3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水质为Ⅴ类,其中氨氮超标0.84倍。
根据2017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得胜河流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市要抓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得胜河入江口断面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
安庆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与你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2018年大官湖和黄湖水质目标均为Ⅲ类。今年1至3月,大官湖、黄湖点位已连续3个月不达标,按1—3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水质均为Ⅴ类,其中大官湖总磷超标1.8倍,黄湖总磷超标2.14倍。
根据2017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大官湖流域和黄湖流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市要抓紧实施《黄大湖水体达标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大官湖、黄湖点位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
六安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与你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2018年淠河水质目标为Ⅲ类。今年1至3月,淠河新安渡口断面已连续3个月不达标,按1—3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水质为Ⅴ类,其中氨氮超标0.99倍,总磷超标0.15倍。
根据2017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淠河新安渡口断面汇水区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市要抓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淠河新安渡口断面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
淮南市、合肥市、六安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与淮南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2018年东淝河水质目标为Ⅲ类。今年1至3月,东淝河白洋淀渡口断面已连续3个月不达标,按1—3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水质为Ⅴ类,其中氨氮超标1.62倍,总磷超标0.05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13倍。
根据2017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东淝河白洋淀渡口断面汇水区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请淮南市政府牵头会同合肥市政府和六安市政府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会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并将会商情况于4月底前函告省环保厅。东淝河白洋淀渡口断面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由淮南市政府向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