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行动,各地积极组织部署实施,截至目前,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河北省环保厅就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全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总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建立省、市协调联运机制,重点解决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廊坊、沧州两个重点市的工作指导,确保两市的自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福建省环保厅迅速启动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行动,由福建省环保厅大气、执法、监测、审批、宣传部门组成的保护臭氧层工作组牵头,结合前期部署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大气测管联动等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对ODS生产、使用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甘肃省环保厅组织监测处、固化处、大气处、环境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各市环保部门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统一指挥协调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等部门的人员调配和工作分工,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省环保厅成立工作组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市环保部门工作情况和重点行业进行抽查检查。
四川省环保厅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建立了专项行动工作联动机制,确定监测总站、外经中心作为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联合梳理出了任务清单,编制了专项行动工作手册和学习资料,有效指导各地高质量对标开展工作。目前,四川各市(州)已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工作专班,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行动正在进行中。
重庆市环保局组织各区县、经开区环保局行政执法和环境监测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召开了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座谈会,对专项执法行动检查要点及监测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讲解及答疑,并成立市级调度组,组织协调全市专项执法行动。重庆市环保局行动迅速,第一时间对重庆海洲化学品有限公司及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副产四氯化碳的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