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郭婧4月10日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今日向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颁发了《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这标志着世界首台中法合作的EPR机组投入运行。取得上述进展,得益于我国三十多年连续发展核电积累的各方面经验和能力,也是国内、国外各参建单位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结果。
台山核电项目是中法两国能源领域的最大合作项目,采用欧洲先进压水堆技术(EPR),由中广核集团建设运行,承担安全责任。该项目2009年11月开工建设,是继芬兰、法国后,全球开工建设的第三个EPR项目,但后来者居上,目前已成为全球EPR首堆工程。2018年1月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法国总统马克龙在人民大会堂为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成为EPR全球首堆工程揭牌。
首次装料前,国家核安全局对台山核电项目进行了长达5年的安全审查,并派出现场监督员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全过程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审查和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台山核电项目达到设计安全目标,建造质量良好,具有较完整的应对各类事故的工程措施,可以防止由于技术原因、人为原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核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后果,实现了从设计上实质消除大规模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可能性,满足我国核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