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办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在有条件的地方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积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补齐中国式现代化短板。
《意见》指出,“千万工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载体,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有力行动,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意见》要求,要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的目的全在于推广运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转化到“三农”工作实践之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意见》强调,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纠治工作偏差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不跑偏、不走样、不落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超越发展阶段。坚持求真务实,不搞形象工程。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
各地要充分认识总结推广“千万工程”经验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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