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对接】 010-82666855
【适宜人群】
1、各省(市县)政府及环保有关部门、环监局、环境监测站、环保督查中心及环境监察等机构代表;
2、大型火电、钢铁、造纸、水泥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石化、化工、有色、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负责人、环保安全处负责人及法务部负责人;
3、环境咨询及检测机构、环境治理单位、环评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环境保险机构以及高校及科研院所相关人员等。
【课程大纲】
1、历史沿革
2、修订背景
3、新旧对比
4、特别要点